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详见链接(http://jky.sdedu.gov.cn/sjyy/_693320/777702/index.html),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凡在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教科规划办)“十二五”期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课题,按照研究计划应该结题的项目。
2. 已申请延期并承诺2016年5月20日之前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时间
2016年3月3日至5月20日
三、课题结题方式
课题结题方式包括通讯结题和会议结题,课题组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结题。
四、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和地点
课题主持人于2016年5月5日-13日期间统一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加盖部门公章的结题汇总表(见附件8)(一份)报送科研处,联系人:郭秀红,电话:58997298,地址:东校区515室。同时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yu.edu.cn(邮件主题:规划课题结题+单位名称;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2.结题材料要统一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2。《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的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3-附件6。
(特别说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单独活页夹在结题材料中)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研究计划已经到结题时间,但课题研究尚未完成,需要及时办理延期申请手续:5月30日前向省教科规划办的委托管理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6),由委托管理机构统一报省教科规划办。对于逾期不提交结题延期申请的,以后不再办理结题。
2. 已经提交延期申请并且到期不予结题的,将予以撤项。
3. 结题相关材料请从附件或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
(http://www.sdjky.net/)下载。
科研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