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将对2015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 成果时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 成果类别:在具有全国或国际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以及科普出版物等;科研立项;科研成果获奖;音、体、舞、美专业比赛获奖、收藏等;发明专利。
3. 凡在增刊、专刊、特刊、内刊上发表的成果,不予统计。
4. 凡不足1000字的杂文、随感或其他短文,不予统计。
二、相关说明
1. 所有成果必须是本人科研成果,无任何知识产权问题,若使用笔名或其他原因难以证明著作权,需出具手稿或稿酬通知作为证明。
2. 论文若有社会反响,如索引、复印、题录等,请提供反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 统计类别参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关于期刊、著作、课题分类与科研成果量化的规定》(山青院字(2012)57号)文件。
三、注意事项
1. 请按要求填写统计表,具体填报说明详见个人信息门户中科研系统各项信息的相关填报说明。
2. 凡属教学科研机构的单位、部门,另需填写教学科研机构科研工作汇总表(附件2)。
3. 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表1-1—表1-9)统计时间截止2016年1月1日。请各位老师于2016年1月1日前将个人信息门户中科研系统内的信息完善,包括个人信息和成果,逾期不报或漏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不再参与年度科研统计。
4.各单位、部门科研秘书需在2016年1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科研成果审核完毕,亦可从系统中选取所需字段填报相关统计表。逾期不审核的成果将不再参与本年度的科研统计,且以后不再补报。
5. 由各单位、部门统一填表汇总(包括打印版和电子版),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表1-1—表1-9)一式三份,教学科研机构科研工作汇总表(附件2)一份,连同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一并报送科研处审核。
6. 报送地点:实验楼515,联系电话:58997301,联系人:施阳。电子邮箱:shiy@sdyu.edu.cn。
科研处
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