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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11 03:54:32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鲁教科处函(2011)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2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资助经费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今年科研计划安排实行限额申报,我校资助经费项目限报6项(其中科技计划项目限报2项,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限报4项);自筹经费项目限报5项,此数为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限报之和。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申请。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三)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

  (四)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原件,防止重复和低水平研究。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高校。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1)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2)。

  (二)《申请书》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2月20日,电子版请发送至:kyc@sdyu.edu.cn.报送地点:东校区篮球场下P11号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郭秀红,联系电话:58997298.

  附件: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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