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旧版网站  > 通知公告  > 科研管理

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11 03:53:3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限项申报

  省自然科学基金(仅指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限项申报。201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校限报2项。

  二、申报条件

  (一)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时间有保证;

  2、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五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三篇以上,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场所等工作条件;

  3、申报课题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研究期间有望取得较大进展。

  (二)青年基金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012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女性申报者未满38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须两年以上),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是所申请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

  2、申报课题研究方向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三、申报要求

  1、面上项目支持自由选题,鼓励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健康等重大需求提炼科学问题,持续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工作。面上项目拟平均资助10万元左右。

  2、鼓励青年基金项目瞄准学科发展前沿,积极涉足新兴交叉学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青年基金项目拟平均资助6万元左右。

  四、受理时间

  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24:00网上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下载并填写申报书。

  2、申报人应委托查新机构进行项目查新。申报人将查新报告提供的查新编号正确填写到项目申报书中,并要求查新机构及时上传查新报告。

  3、项目申报书上传成功后,申报人可在受理日期截止前,通过系统多次修改申报书。

  六、信息反馈

  将通过申报系统反馈项目申报、评审的进度:是否通过形式审查、是否进入网上评审、是否进入学科组评审、是否立项、专家评审意见等。

  七、注意事项

  1、同一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当年度省科技厅各类基金、计划中的一项;

  2、有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凡主持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种类别,含联合专项项目)的承担人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4、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或基金资助的,不予受理。

  5、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6、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省基金申报资格。

  八、其他说明

  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并注意网上申报时限。请于12月16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2份送至东校区篮球场下P11号,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郭秀红,联系电话:58997298。

   科研处 2011/11/28

  附件:1、

201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限额分配说明.doc 2、

201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目录.doc

  全文共20882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