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学研究、调査研究的基础作用,响应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号召,推动全省机构编制科研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鲁编办发〔2020〕10号),定于近期开展首届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16年以来,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形成的著作(含译著)、论文、科研报告、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 申报要求
(一)成果仅报送电子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附 书籍或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成果正文照片以资证明,未发表的成果需提供结题证明。
(二)提供的有关证明可选pdf或doc格式,图片须选jpg格式并保证清晰度、不小于3000 x 2000像素。
(三)申报成果须相应填写《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成果进行汇总整理并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
三、 申报时间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口,对本单位拟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得将非研究性成果进行申报。请于12月4日17:00前将本单位成果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kyc@sdyu.edu.cn),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于斐
联系电话:0531-58997318
科研处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