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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2020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于斐       复审:       终审:       来源: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29 20:09:52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水平与业务实践能力,加强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提高科研工作服务人社中心工作力度,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总结第六届(2019年度)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经验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七届(2020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我校2021年度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题的,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事管理与人才资源开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均可申报。

       二、提交要求

1.提交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超星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2.提交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扫描件、著作原件一本及1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3.提交调研报告,需提交报告全文。

4.提交课题(项目)成果,需提交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报告)复印件等。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七届(2020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请认真填写《第七届(2020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发邮箱)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并附100字内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成果评选

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审,设立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公布。

       四、有关事项

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繁荣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发动,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组织好本区域、本系统的成果报送工作。

《第七届(2020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发邮箱)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并附100字内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

申报资料2021528日前报送;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kyc@sdyu.edu.cn,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至科研处318室。



附件:1.第七届(2020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

           2.第七届(2020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


人:于斐

联系电话:0531-58997318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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