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
应为我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二)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鼓励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鼓励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四)相关要求
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各学院(部门)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教师进行申报,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每个学院限报一项。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书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为相关团队分配网上申报的登录口令。
(二)网上申报。“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的“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089/)是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各申报团队按申报系统的说明、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技术交流 QQ 群号:641128915;技术支持电话:穆庆伟、赵同祥,0531-89701715、89701209。
(三)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推荐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查,聘请省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
三、材料要求
(一)校内遴选各单位需提交材料:《申报书》A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材料需于6月11日上午11:00前提交,电子版请发送到smy@sdyu.edu.cn,纸质版提交至办公楼东区316室,逾期不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通过校内推荐到省教育厅的团队需提交材料:系统生成的《申报书》A表一份,《申报书》A表与附件材料均需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不要另加封皮;所有申报材料须带“山东省高校优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材料”水印字样。上述材料需在6月24日上午11:00前提交。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孙明岳;联系电话:58997301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