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党建引领 > 正文

校学术委员会举行会议审议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2016-11-25 10:03 浏览量:

11月22日下午,学校学术委员会在第三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副校长陈雨海教授主持。人事处处长李玉英列席会议。

        

首先,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成员、科研处副处长陈龙溪向全体委员介绍了两个文件起草的背景和过程。2016年6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开展以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科学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协下达《关于做好2016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鲁科协发【2016】25号)。根据《通知》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经过多方调研和广泛征询意见,重新修订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山青院字【2011】19号),并草拟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11月初,两个文件的征询意见稿分别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阅,并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修改,本次会议的议题是审议和通过修订稿。

        

与会委员对两份文件的修订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最后,全体委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校党委副书记刘先义教授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两个文件出台的必要性和及时性进行了充分肯定,指出在学术建设和学校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必将留下深远的历史影响。《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的制定实施,表明了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学术活动和学术行为提出了明确的价值导向,是推进学校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对学校办学章程的有力支撑,可以切实提高学校自主管理、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有效增强学校的学术发展动能。作为一所年轻的本科院校,今后学校要与其他底蕴深厚、实力雄厚的知名院校开展交流甚至是彼此竞争,能否不断产出一批批具有创新价值和较大社会影响的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是校际交流合作与竞争的必要前提和根本保证。而且,学校目前教职工队伍日益壮大,学术建设的任务势必越来越重,两个文件的出台对学校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刘书记指出,两个文件出台后,需要广泛宣传和充分落实。健全完善制度固然重要,但对科学有效的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更为重要,所以一定要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他要求相关部门一定随时跟踪观察最新动向,切实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给学校党委和领导班子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希望各位委员作为学术骨干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理约束好自己的学术行为,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端正学术态度,并将这种审慎严谨的态度精神贯穿到所有教学科研工作当中。在全校范围内努力营造扎实本分对待本职工作的良好氛围,每名教职员工都以严谨的态度开展工作,就能够带动学校良好的教风,以良好的教风带动良好的学风,最终就会形成良好的校风。最后,刘书记强调指出,文件实施还需要良好的机制保障。各院、部、所学术分委员会首先要发挥好宣传落实的作用,部门负责人一定要重视并抓好学风建设工作。同时,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总结各部门好的经验,继续加强完善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学校党委和领导班子也会加强学风建设方面的宏观领导,使学校学术活动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推进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再上新水平。

最后,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副校长陈雨海教授做了总结发言。他要求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在文件出台后一定要做好宣传、引导、总结工作,将制度落实为切实行动,营造学校良好的学术氛围,发挥好科学规范管理的作用。同时,希望各位委员做好表率,多出好成果、大成果,带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为学校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1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