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申报公告要求,学校组织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经过教师申报、学院论证修改、形式审查后,学校邀请了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学校限报数量名额,拟确定推荐以下3项课题参与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排名不分先后),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地点为办公楼东区318,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