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全面提升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切实做好科研团队的梯队建设和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培育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学校参考国家和山东省对通类科研项目和专项科研项目类别的设置,结合工作实际组织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紧密联系所在学科进行项目申报;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
(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面向全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紧密联系所在学科进行项目申报;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万元。
(三)青年项目。申报青年项目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需紧密联系所在学科进行项目申报;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万元。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选题自行确定,经学院审核后进行项目申报。
(四)山东省高校党建工作研究基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党建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党建研究专项)。主要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立足党史党建研究前沿和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的资助对象主要为党史党建研究方向专职教师,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员以及党委工作部门的党务工作者;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万元。
(五)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紧密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着重解决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中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的资助对象主要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学工队伍人员;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万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建研究专项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中可以围绕“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结合自身的学科专业方向申报理论和实践的相关选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校级科研项目。承担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含科研培育项目、专项项目,不含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不得申请本次校级科研项目。2021年11月15日之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报。
2.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研究项目;各类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
3.各级各类延期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目前在研省部级C级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目前同时在研各级各类项目3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
5.已经获得2021年度校级应用型科研项目立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学术性和创新性,项目名称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论证有明确、先进、创新的研究构想和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研究重点突出。
2.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不得以已经申报立项的选题申请本次校级科研项目。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三、研究期限及结项要求
(一)研究周期
所有项目类别的研究周期不超过两年。
(二)结项要求
所有项目类别均按照《关于修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条件与业绩认定的规定》(山青院科研字〔2021〕1 号)相关要求结项。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积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做好学院内形式审查及论证修改工作。项目论证部分的总字数不少于5000字。
(二)请各学院在汇总表中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作为学校评审的重要参考;党建项目和思政项目无需排序。
(三)请以学院(部)或者部门为单位于12月15日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附件1)、活页(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kyc@sdyu.edu.cn。申请书和活页的命名方式为“学院/部门+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
2.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式六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项目管理科(办公楼东318)。
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王丽慧 58997298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