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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斐 编辑:于斐 复审:       终审:陈龙溪 来源: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09-23 11:17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升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质量,强化对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做到提前谋划、深入论证、充分准备,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考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可以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的教师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315日后出生,参考2021年通知确定);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的教师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211日后出生,参考2021年通知确定)。

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不能申请本次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各类项目负责人已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选题论证(923日至1110日)

1.923日至1013日:教师选题阶段

教师根据往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指南及立项名单确定选题,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选题论证表》。学科分类同时按照“国家社科学科分类/教育部人文社科学科分类”填写。各学院应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各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拟申报的,提交相关材料至专业技术职务所在二级学院。

2.1014日至1020日:学院论证阶段

各学院填写《选题论证计划表》,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并指导教师根据专家意见对选题进行进一步修改论证。每学院推荐通类项目选题不超过4项,专项项目选题不超过3项。

3.1021日至1110日:学校论证阶段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两轮论证指导,确定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拟申报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与论证(1111日至正式申报前)

确定的拟申报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学校统一组织申请书的论证指导工作,参加选题论证的项目方可推荐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三、材料提交要求

1. 10912:00前,各学院将《选题论证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090021@sdyu.edu.cn

2. 102012:00前,各学院将论证修改后确定的推荐项目的《选题论证表》(项目名称为论证修改后的名称)电子版及学院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专家论证修改意见建议打包发送至090021@sdyu.edu.cn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预申报工作,做好学院内工作的统筹谋划。

2. 精心选拔、组织。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选拔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教师进行申报,组织申报教师认真研究近几年立项项目的选题、选题热点及项目指南,科学确定选题。

3. 保证质量。积极邀请专家切实对选题进行指导;学校对组织现场论证指导会的学院全力提供条件保障。


联系人:王丽慧 58997298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