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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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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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围绕“十三五” 重点艺术学科建设,加强我省艺术教育科学研究,根据《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研究决定,于9月至10月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评审工作,请各市、各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教育理论、戏曲戏剧、电影影视、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文化遗产、文化艺术管理等十个艺术教育门类,选题可根据艺术教育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评审方式
专项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三、评审机构
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具体负责项目受理、专家评审、鉴定结项、成果评价等工作。
四、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专项课题,请填写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4份。
2.推荐单位需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版1份。
3.专项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4.报送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
5.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6.请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立项评审章程》要求(评审章程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www.sdwhkj.org)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报送地址:办公楼316室
联系电话:58997298
科研处电子邮箱:kyc@sdyu.edu.cn
科研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