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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2017-10-23 11:50 浏览量:

单位、各部门:

依据我校《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5号)文件规定,现启动 2017年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科研计划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山青院党字〔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和学院(部)学科建设要求,以及自身研究方向,选取研究项目,题目自拟

研究课题应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可行;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内容不雷同于在研课题和已有成果,可望在近期内取得学术成果或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要求

1.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2.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者申报,须有两名相同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3.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1月1日后出生)。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5.主持校级项目未结题者不予受理新申报的项目;承担校级项目在研期间及结题后未申请到上一级项目的不再受理申报新的项目;有在研项目申请延期结项者不得申报。

6. 计划项目为引导性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做重复资助,同类项目每人只限获一次资助。

三、结项要求

课题结项时间一般为二年。为完成校级课题的培育目标,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多出优秀成果,课题结项鉴定条件如下:

1. 重点课题在研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带资科研项目立项,经审核后可免于鉴定,直接予以结项;没有获得省级以上带资科研项目立项,结项时需在D类以上期刊(参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期刊分类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5号)文件)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

2. 青年项目在研期间,获得厅级以上带资科研项目立项,经审核后可免于鉴定,直接予以结项;没有获得厅级以上带资科研项目立项,结项时需在D类以上期刊(参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期刊分类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5号)文件)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

四、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 申报人认真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请书请在附件中下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 请以部门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文本及电子版,2017 116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

3. 报送地点:东校办公楼316室,邮箱:kyc@sdyu.edu.cn联系人:郭秀红,电话:58997298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选取研究课题,组织科研团队,做好课题论证,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科研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