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项目申请 > 正文

关于申报 2017 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2017-03-06 12:26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17 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每类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

(二)科技计划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是指围绕可能产生革命性突破的焦点方向和国际科学前沿热点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交叉研究,预期社会经济效益好、投资见效快的项目,主要面向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空间海洋、量子技术、纳米科技、核心电子器件、系统软件、生物基因、新药创制、智能制造、先进材料、信息安全、节能减排降碳、雾霾治理等领域。

  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是指以项目组为依托,以解决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

(三)一般项目分为 A 类项目(资助经费项目)和 B 类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17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各限推荐重点项目 1 项,且包含在本校推荐限额内。我校限额为:资助经费项目:人文社科5项,自然科学2项;自筹经费类5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科技计划项目

1.选题学术思想新颖,符合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大的应用前景。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领域不得作为研究内容,涉密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册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3.课题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鼓励、支持研究生、本专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参与项目不限。

5.推荐自筹经费项目时,须提供出资证明。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推荐的项目,鼓励各学院、各部门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7.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1份),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项目申请经费额度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4.已列入国家、省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申报。

5.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参与项目不限。

(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特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四)为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 号)精神,鼓励高校在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

(五)根据《关于贯彻国发〔201617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30 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在文物保护传承、挖掘内涵、合理利用等方面开展研究,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保护传承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的重要作用。

(六)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推荐的课题,已列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其中,《申请书(B)》及其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申请书(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二)申报材料由各申报单位统一按照推荐顺序报送,同时填写《2017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17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

(三)今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仍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申报。待学校按照限额初评推荐结束后,分配申请人账号和密码,上传申报表。

五、报送材料时间

初评推荐需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申请书(A)》、《申请书(B)》(各一式1),科技计划项目查新报告原件1份,各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sdyu.edu.cn。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报送时间:201731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办公楼306号房间

联系人:郭秀红

联系方式:58997298

 

                                 科研处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