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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有关项目的通知

作者:于斐 编辑:于斐 复审:       终审:陈龙溪 来源: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03-03 10:46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项目分为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五类,申请人可参照指南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项目2022年4月15日起开始系统申报,至6月10日截止申报。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人应首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附件1-5),了解资助要求、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三)有意申报以上项目的教师,请于4月底前联系项目管理科,以便后期开展申报指导。

联系人:张峻溢,联系电话:58997298,办公地点:办公楼东区318房间。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