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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国家级和教育部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斐 编辑:于斐 复审:       终审:陈龙溪 来源: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10-10 13:54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提高项目立项率同时强化对科研骨干的引导培育,为2023年度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高层次纵向科研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以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等各专项项目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和2023年度教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高校辅导员研究等专项)。

二、申报条件

参考2022年各类型项目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选题论证(1010日至1025日)

1.1010日至10月25日:教师选题阶段

教师可参照往年各类项目的指南及立项名单确定选题,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选题论证表》(附件1)。学科分类根据拟申报类型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学科分类(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学科分类(附件4)、教育部人文社科学科分类(附件5)对应填写。各学院应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参加选题论证是学校最终确定申报项目负责人的必经程序

2.1026日至1030日:学院选题论证阶段

各学院填写《选题论证计划表》(附件2),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进一步确定研究选题;同步开展项目研究框架撰写与指导工作。每学院推荐年度项目选题不超过4项,专项项目选题不超过3项。

3.1031日至11月6日:学校选题论证阶段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选题论证指导,确定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人选及项目同步组织项目论证情况调度与指导工作。

(二)申请书撰写与论证(11月7日至正式申报前)

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学校+学院两级组织申请书的论证指导工作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各学院1025日将《选题论证计划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kyc@sdyu.edu.cn;

(二)各学院10月30日经过学院组织论证修改后确定推荐项目的《选题论证表》(附件1,项目名称为论证修改后名称)、《选题论证计划表》(附件2,项目名称同附件1电子版及学院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专家论证修改意见建议打包发送至kyc@sdyu.edu.cn。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预申报工作,统筹做好2023年度学院内各梯次人才科研项目培育和各层次项目申报的布局,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2.精心组织。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点对点”的方式有针对性选拔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教师进行申报,组织申报教师认真研究近几年项目指南、立项项目选题及研究热点,科学确定选题。

3.条件保障学校+学院两级为2023年度高层次项目申报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积极邀请专家切实做好选题和项目论证工作,;学校为教师积极申报提供各项条件保障。

联系人:张峻溢,联系电话:58997298


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高层次纵向科研项目选题论证表(教师用)

2.选题论证计划表(学院用)

3.国家社科基金学科分类表

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学科分类表

5.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学科分类表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