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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于斐 编辑:于斐 复审:       终审:陈龙溪 来源: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05-29 15:58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向

课题申报要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在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条件及数量

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 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方可申报附件6);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研究项目。已承担厅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推荐数量

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各二级学院限项数量另行公布。

立项数量

300项左右。

四、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选题,课题负责人可以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一般不加副标题。带*号的选题在立项数量予以倾斜。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和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自筹,鼓励所在单位予以经费支持。

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成果具有无偿使用权。

五、申报流程

(一)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8日。

(二)提交材料

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word文档请以“课题类别+负责人”命名)。

2.《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3,仅需提交电子版)。

3.推荐信(如有,附件6。电子版pdf文档应带有推进人签名,以“申报人姓名+推荐信1/2”命名)

4.科研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5,仅提交纸质版,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

(三)系统录入

本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实行网上申报,获得校级推荐资格的老师,需进行网上填报系统路径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主页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管理系统),详见附件4。

联系人张峻溢,联系电话:58997298,电子邮箱:kyc@sdyu.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书

3.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

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5.科研项目形式审查表

6.推荐信(模板)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