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项目申请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张峻溢 编辑:于斐 复审:梁艳       终审:满璐 来源:科研处 2024-07-17 15:57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尤其是为青年教师提供项目培育的机会,切实做好科研团队的梯队建设,促进科研成果的接续产出,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研究项目。

(一)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选题须与项目负责人所属学科方向高度相关。

申报青年项目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630日之后出生),且同时符合一般项目的申报条件。

(二)专项研究项目

1.党建研究专项(山东省高校党建研究基地研究专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建设、党史研究、统一战线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科学研究,深刻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设置“党建研究专项”。

该专项主要面向党史党建研究方向专职教师以及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2.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设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

该专项主要面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等。

二、申报基本要求

申报各项目类别应首先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要求:

(一)目前没有承担在研的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不含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二)近两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B1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者出版B级及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者获得D级及以上智库成果。

三、申报选题

本次项目申报不再发布分学科、分专项的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等重要项目类别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四、申报其他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校级科研项目。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2024815日之前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报。

2.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研究;各类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

3.各级各类延期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学术性和创新性,项目名称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论证有明确、先进、创新的研究构想和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研究重点突出。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选题可以为教育教学研究选题,但是不包含教学改革的相关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的选题可以为思政课建设改革相关选题。

2.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不得以已经申报立项的选题申请本次校级科研项目。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五、研究期限及结项要求

(一)研究周期

所有项目类别的研究周期不超过两年。

(二)结项要求

所有项目类别均按照《关于修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条件与业绩认定的规定》(山青院科研字〔20211号)相关要求结项。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4823

(二)提交材料

1.各单位对申报项目开展论证推荐,《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2.《申请书》《活页》(附件2、附件3),仅报送wordpdf电子版材料,按照“项目类别+姓名+学科命名”。

七、其他说明

为保障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研究质量,进一步推动高质量成果产出,2022年度及以前立项的各类校级科研课题尚未结项的,应于202412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对逾期未提交的,学校将予以撤项并收回项目经费处理。


联系人:张峻溢、王丽慧,联系电话:58997298,办公地址:办公楼318室,电子邮箱:kyc@sdyu.edu.cn


附件:

1.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活页》


科研处     

202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