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发布的202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账号维护
(1)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需提前注册账户,单位选择“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帐户注册后,系统会自动发送激活链接到教师注册邮箱。教师首次登录系统后,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已有系统帐户的教师,请登录个人帐户及时核对并维护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科研主页等)。
(3)从其他单位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如在原单位已注册国家自然基金系统账号,不需要重新注册,可自行登录系统在个人基本信息中将原单位修改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如有其他信息变化,可按照(2)项内容进行维护。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学校工作安排及论证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第一轮论证
各学院须组织至少组织一轮专家论证,对申报材料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整理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论证意见等)作为佐证材料,统一报送提交至科研处。
截止时间:2月28日。学校将根据各学院论证质量、申报书质量,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开展第二轮论证。
(二)学校组织开展第二轮论证
学校将于开学后组织专家以专题讲座、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对学院提交的项目开展第二轮专家论证,教师应根据专家意见持续完善修改,于3月15日前提交系统。
(三)形式审查
学校将在2025年3月19日前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申报流程与操作指引
(一)时间节点
1月15日,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下载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按照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月28日前,各学院完成第一轮论证并提交过程性材料。
3月13日前,学校完成第二轮论证并反馈意见。
3月15日前,申报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申报书并提交系统。
3月19日前,形式审查结束,正式提交基金委。
(二)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依托学院开展申报工作,涉及存在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应按要求分项编制预算并征得合作单位同意。
2.鼓励教师以合作单位成员身份参与其他高校自然基金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的申报,并签署关于任务目标、科研经费等在内的合作协议。
联系人:尹迪、张峻溢,联系电话:58997318,58997298。
科研处
202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