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扎实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在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引领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本科院校、高职高专、技师学院、教科研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教育工作者,山东省正在从事对口支援工作一年及以上的一线教师、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2026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课题研究要坚持政治性、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相统一,立足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强省建设大局,聚焦“十五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围绕立德树人与五育融合、教育数字化与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学龄人口变化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教师队伍建设与专业发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产教融合与职普融通、教育评价改革等与教育教学有关的问题开展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协同攻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中小学校联合申报,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三、课题类型
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含青年重点)、一般课题(含青年一般)、对口支援专项。研究经费自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本次申报课题对申请人的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2.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6年9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3.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选题要求
1.依照《选题指南》,根据研究旨趣和研究重点拟定题目,应尽可能避免与《选题指南》重复。
2.选题类型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自行确定。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课题主持人如为1968年9月1日(含)前出生,须填报附件2《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课题研究实施期间不更换主持人,保证按期开展研究、按时完成结题。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不予受理本次申报。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五、申报名额分配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青年课题申报数量不低于分配名额的20%,我校限报8项。
六、申报方式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及限项数量,组织开展专家论证评审,择优推荐本年度申报项目并进行公示。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报人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申报书。
七、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本次申报工作的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由申报平台填报课题内容。文件上传要求:匿名活页上传pdf格式,申请书盖章完成后上传pdf格式,文件大小请保持在5M以内。
3.重点课题结题,主持人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
4.材料送要求:各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将通过审核的电子版材料《申请书》《论证活页》和《汇总表》,以上材料电子版以“申请书/活页+课题类别+学科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于10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5.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报人于10月30日—11月1日18:00时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6.项目负责人在进行课题结题工作时须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9月修订)规定的结题条件执行。
联系人:张峻溢,联系电话:58997298,电子邮箱:kyc@sdyu.edu.cn,办公地点:办公楼东区318室。
附件:
1.2026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承诺书
3.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4.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5.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6.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