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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智库类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于斐 编辑:于斐 复审:       终审:陈龙溪 来源: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03-21 09:55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科研团队优势,引导广大教师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导向,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高度、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智库成果,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智库服务能力,打造智库品牌,推进智库建设,提高我校科研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能力,学校以项目化方式组织开展智库类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开展智库成果研究的条件和能力,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且具有一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原则上每人限报一项。

2.本次培育成果应紧密围绕主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国家战略,围绕“八大发展战略”“九大改革攻坚”“十大产业集群”,主动融入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济南新旧动能转化起步区等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3.项目完成时限为20231031日前,原则上不得延期。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最晚延期至20231231日,并请及时办理延期变更手续。结项时须提交1篇研究报告,并完成如下任务之一。

1)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对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2)研究报告被国家社科《成果要报》、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刊发;

3)相关内容在《求是》或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相关文章;

4)研究报告被国家部委《专报》《要报》《内参》、省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成果要报》或者省直机关《要报》等采用的成果;

5)相关成果以标准、行业指南、发展报告、皮书、指数等形式公开出版发布。

4.凡接受智库成果项目资助而完成的研究成果署名单位须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二、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

1.申报项目经各单位各部门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公示后立项。

2.立项培育项目根据智库成果面向层次、预期社会反响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给予资助经费13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使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即为结项。立项后未按要求开展研究的追回已拨经费。

该项目类别主要目的为智库成果培育,项目本身不作为科研业绩。

3.申报项目如当年未获立项,但该决策咨询报告2年内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录用或采纳,或者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将追补相应资助经费。

4.成果得到研究任务规定的要求以上级别的签批、应用等,将追补相应资助经费。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特长,根据项目申报要求自拟题目进行申报,各单位限报3项。

2.申请人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请于2023331日前将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东办公楼316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kyc@sdyu.edu.cn

联系人:于斐;联系电话:58997318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3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