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校级科研项目的培育功能,进一步提升校级科研项目在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促进科研成果产出和提升教师学术能力中的作用,加快校级科研培育项目结项进度,为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研支撑,学校对各类校级科研培育项目结项条件和业绩认定标准进行规范。下列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条件和业绩认定标准已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条件
(一)校级重点项目
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校级重点科研项目结项:
1.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者出版C级及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者发布行业蓝皮书、白皮书;或者研究成果被副厅级及以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用;
2.研究周期内获得与本研究项目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项;
3.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8万元;
4.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成果转化价值4万元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
5.项目研究成果获正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
6.参与撰写国家级、省级行业标准1项;
7.第一位获批市厅级研究平台/团队,或前三位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研究平台/团队;
8.项目研究成果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
(二)校级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研究专项
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校级一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和研究专项结项:
1.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者出版C级及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者发布行业蓝皮书、白皮书;或者研究成果被县处级及以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用;
2.研究周期内获得与本研究项目相关的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项;
3.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4万元;
4.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成果转化价值2万元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
5.项目研究成果获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
6.参与撰写国家级、省级行业标准1项;
7.前两位获批市厅级研究平台/团队,或前三位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研究平台/团队;
8.项目研究成果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
二、校级科研项目的业绩认定标准
(一)校级科研项目按照立项20%,结项80%予以业绩认定;
(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后,学校支持的项目经费按照科研经费到账认定标准进行全额认定。延期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经费不予认定。
三、说明
(一)本规定所称“校级科研项目”指由学校组织申报立项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以及按照校级科研项目认定的其他纵向科研项目。
(二)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结项成果未达到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最低要求的,科研业绩认定时按照校级科研项目级别认定。
(三)发表学术论文的等级参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及量化办法》(山青院办字〔2020〕7号)的相关规定。
(四)目前在研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书中的“结项要求”与本规定不符的,按照本规定进行结项鉴定。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