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奖励在专利运用和保护工作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支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教〔2017〕32号)、《济南市专利奖评奖办法》(济知字〔2013〕31号),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17年济南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获得中国专利的专利权人。
2.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未处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申报专利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专利权人与实施该专利的实施单位可联合申报,不重复奖励。
5.同一专利权人只能申报1项专利。
6.申报专利未获得同级及以上专利奖。
二、申报材料
《济南市专利奖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授权后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
2.专利权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实施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2017年度申报单位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许可实施的专利项目,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许可使用费收入证明;
4.专利权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证明;
5.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须由所有专利权人出具书面同意书,并协商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
6.专利权人许可本市单位实施其专利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经专利权人出具书面同意书,实施单位可申报;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各申报者的申报材料需按以上顺序整理,一式4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须为word格式)。纸质材料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三、材料报送
专利权人将推荐函(附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申报书(附件1)及附件材料(纸件一式四份)于6月11日之前报送至办公楼317室,电子材料发送至:shiy@sdyu.edu.cn。
联系人:施阳,联系电话:58997301。
科研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