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写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项目均需填写2017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http://221.214.94.50:81/nsf/)在线填写,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提交。提交的论文须有标注本项目资助。不需要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
省基金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学校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
三、结题报告填报
请使用2017版结题报告格式,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如实填报,结题报告应简明扼要,重点介绍标志性工作与产出/成果。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学校财务处和审计处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
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四、填报时间
分以下三个时间段集中受理结题报告、年度报告的网上提交、学校审核后提交:
2017年3月1日9:00至3月23日16:00;
2017年5月15日9:00至6月15日16:00;
2017年9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6:00
年度报告可在上述时间段提交一次。
五、结题报告纸质材料
结题报告从系统中导出,含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六、未按时结题申报受限说明
项目组截至2017年10月31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度省自然基金各类项目。
请主持2014年度、201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课题组提前准备结题材料,按时提交结题报告。
联系人:陈龙溪 联系电话:58997686
地址:办公楼308室
科研处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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