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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斐 编辑:于斐 复审:       终审:陈龙溪 来源: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11-30 17:20 浏览量:


各省高校青创团队、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为加强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凝练科研方向,培育科研特色,保障科研创新团队目标任务的顺利达成,学校将启动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团队的中期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省高校青创团队

序号 团队名称 团队负责人 学院(部门)
1 社区支持农业创新团队 李亚光 经济管理学院
2 山东“地域舞剧”研究创新团队  倩 舞蹈学院
3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团队  巍 职业教育学院/会计学院

(二)2020年度立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序号 团队名称 团队负责人 学院(部门)
1 教育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融合研究团队 王智勇 信息工程学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 乡村治理创新团队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3 党的建设研究创新团队 单国杰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部
4 宗教艺术“中国化”设计创新团队 沈路 设计艺术学院
5 创新发展研究团队 刘敬富 经济管理学院

二、考核内容

重点检查科研创新团队的主要科研工作开展及任务计划的完成情况,已取得的标志性工作成效、获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材料填报

省高校青创团队需对照团队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及年度建设任务,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需对照团队建设预期研究成果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三年建设资助期满考核目标》(附件1,填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表》(附件2)。

(二)材料审查

各依托学院(部门)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学校进行复审。

(三)学校考核

根据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或目标任务书中所列预期研究成果,结合实际完成进度进行考核

四、材料要求

(一)所填报成果需为建设期内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唯一或第一负责人、且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业绩(国家级奖励可为合作单位)同一成果仅限于一个团队填报,不能重复使用

(二)所填报成果须显著关联或显著支撑团队的研究方向。

(三)所填报的各类成果均需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或结项文件;论文需提供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著作需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等;科研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专利类成果需提供证书;智库报告需提供报告原文并附盖有采纳单位公章的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证明。

(四)请各科研创新团队于20211215,将中期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科研处学科与平台建设科(办公楼东区316室),电子版(中期考核表+佐证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yu.edu.cn)。

联系人:孙明岳,陈娜;联系电话:58997301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