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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延期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峻溢 编辑:于斐 复审:梁艳       终审:满璐 来源:科研处 2026-03-02 14:58 浏览量: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定于近期202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延期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报送材料

1.研究报告(重点项目不少于2万字,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研究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

2.202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项目研究成果鉴定书》(附件2)、《202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延期结项项目统计表》(附件3

3.由四位副高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出具的明确鉴定意见(附件4)。

4.公开发表、与研究项目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目录、正文,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外文类结项材料均需提供中文译本。重点项目研究成果为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省级党校或本科院校学报发表的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或在副省级以上党报发表的不少于1800字的理论文章。一般项目研究成果至少应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500字的文章。

关于济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项目研究成果,得到我市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进入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或发表时,应注明202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项目”。

2.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

3.出具鉴定意见的专家应至少来自两个及以上单位,且本单位专家数量不超过两个。延期结项项目经结项鉴定后最高确定为“合格”等次研究成果鉴定书中的“成果鉴定意见”栏无需项目所在单位填写

4.有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的,变更后的项目组参加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须填写《202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随结项材料一并报送(一式两份),否则不予变更。

5.延期项目最终结项时间为2026年3月底,如研究成果仍未能发表,则不予结项,自动作撤项处理。

三、有关要求

1.报送时间。材料集中报送审核时间为3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形式。项目负责人延期结项项目统计表(WORD版)及研究成果鉴定书、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PDF版发至邮箱:kyc@sdyu.edu.cn,纸质版延期结项项目统计表(一份研究成果鉴定书一式研究报告(一份)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一份集中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尹迪、张峻溢,联系电话:58997158,办公地点:办公楼东区324室,电子邮箱:kyc@sdyu.edu.cn

附件:

1.研究报告参考格式

2.研究成果鉴定书

3.延期结项项目统计表

4.成果鉴定意见

5.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