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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峻溢 编辑:于斐 复审:梁艳       终审:满璐 来源:科研处 2026-03-18 12:58 浏览量:

各相关科研工作者: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25〕3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专家推荐与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3.学科以教育学为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操作方式:专家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s://xm.npopss-cn.gov.cn/),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点击“成果鉴定系统”中的“专家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二、更新专家信息

已入库专家应定期登录平台维护个人信息(至少每半年一次),重点更新以下内容:单位、职称职务变动情况、主要研究领域、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最新代表性成果及获奖情况等。信息维护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将作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

操作方式:登录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完善信息后点击“保存”。

以上工作请于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联系人:张峻溢,联系电话:5899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