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尹迪 编辑:毕玮 复审:梁艳       终审:满璐 来源:科研处 2026-08-01 12:26 浏览量: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济南市哲社办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工作要求,现将我校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报送材料

1.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正文应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开展问题分析、提出解决对策,不设置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等内容。参考格式见附件1。

2.摘要报告,字数4000字左右,主要为提取研究报告核心观点形成的简明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

3.《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研究成果鉴定书》(附件3)、《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结项项目统计表》(附件4)、《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结项项目统计表》(附件5)。

4.公开发表、与研究项目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目录、正文,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外文类结项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本。

关于济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项目研究成果,得到我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进入厅局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研究成果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三大平台任一平台的检索证明。

6.项目研究报告、摘要报告“知网”查重报告(全文标明引文版),查重报告重复率控制在20%之内。

7.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由项目组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6),随结项材料一并报送(一式两份)。①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经市社科工作办批准,可延期半年结项;延期后,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结项费用由个人承担;延期结项项目经结项鉴定后最高确定为“合格”等次。②有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的,变更后的项目组参加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未经批准不予变更。

二、注意事项

1.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或发表时,应注明“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

2.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

3.如研究成果尚未发表,可提交相关期刊杂志出具的成果录用证明,待研究成果正式发表后,领取结项证书,正式发表时间截止到9月底,逾期不予办理结项。

三、有关要求

1.报送时间。电子材料8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邮箱kyc@sdyu.edu.cn,纸质材料于8月26日上午报送科研处315,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形式。由学院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统一将电子版材料命名:姓名+项目名称分类汇总并发至邮箱,主要包括:word版项目研究报告、摘要报告、《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结项项目统计表》《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结项项目统计表》;pdf版研究成果查重报告、数据平台检索证明。将纸质版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处315,主要包括:《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研究成果鉴定书》(三份)、《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结项项目统计表》(一份)、《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结项项目统计表》(一份)、《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两份)、研究报告(一份)、摘要报告(一份)和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尹迪;联系电话:15269242983。

附件:

1.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参考格式

2.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摘要报告参考格式

3.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研究成果鉴定书

4.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结项项目统计表

5.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结项项目统计表

6.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研处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