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下达科研获奖申报的通知,科研处转发通知;
2.教师按要求填写各类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均提交科研处;
3.科研处按照各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对于申报奖项的要求(例如限项推荐等),对校内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并进行校内公示;
4.待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评审结束后,科研处向各获奖教师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