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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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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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广大统计工作者积极开展统计科学研究,促进统计科学进步和创新,深化统计学术交流,省统计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设奖情况
评选活动面向全省。申报范围限于集体或个人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在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应用和统计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不包括单纯的社会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评审按照书籍类、课题类、论文类和信息化成果类分别进行,每一类分别设一、二、三和优秀奖四个等级。
二、评审与表彰
省统计局将聘请有关部门、高校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推荐参加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三、报送要求
各类参评成果均需提供纸质版成果和申报表;申报课题类、论文类和信息化成果类的评奖还需要提供成果的电子版。申报表(附件1)可从“山东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sd.gov.cn)下载。请各单位和部门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版成果和申报表各一式四份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成果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hiy@sdyu.edu.cn。
联系人:施阳,联系电话:58997301,报送地点:办公楼308。
科研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