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认真研读提名工作手册,严格落实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现将相关工作要求转发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请各提名单位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 3 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报送要求
1.通用项目:请于5月15日24:00前,完成申请人填报并提交;于5月13日前,将本单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选填)》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提名书2套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2.专用项目:请于5月1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选填)》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于5月13日前,将纸质版提名书10套、电子版提名材料刻录光盘,按保密要求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目前系统暂未开放,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4月15日之前联系科研成果管理科,提名账号及密码将于4月15日后教育厅发放后进行校内分配。
联系人:于斐。电话:0531-58997318。电子邮箱:kyc@sdyu.edu.cn。地址:东办公楼316室。
附件:
1.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2.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4.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5.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6.回避专家申请表
7.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