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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联合培养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2017-04-10 16:37 浏览量:

 

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鲁东大学共建“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专业科学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依托单位为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为加强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硕士生联合培养质量,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433号)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17年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条件

遴选条件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433号)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二、遴选学科专业 

学科

专业

研究方向

教育学

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

01问题青少年的预防与教育

02犯罪青少年的矫正与管理

03问题青少年的解矫与帮扶

    三、遴选范围

本次从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学科遴选。

四、遴选工作程序

1.认真学习《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文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申请人填写《鲁东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3.联合培养基地组织专家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推荐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鲁东大学研究生院。

4.鲁东大学研究生院对上报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批准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5.公示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者,聘任为鲁东大学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硕士生指导教师。

五、几点说明

(一)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必须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达不到相应条件的,不受理其申请;对申报材料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申请表、汇总表中近五年的起始时间界定为20124月。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412日上午10时前,申请人将《鲁东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一式5份交至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西-201办公室。

2.支撑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代表性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科研任务下达书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按填表顺序排列装订于申请表后。

3.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二)电子材料

1.附件1: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附件2: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附件1、附件2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xj@sdyu.edu.cn

七、联系方式

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西-201办公室

联系人:魏晓娟    电话:58997523

 

 

                                     科研处 

                                   2017410

 

附件:

1.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3.硕士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