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科研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全面了解和把握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的进展情况,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20]3号)的规定,将对校级科研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成立满一年且正在运行的23所校级科研机构(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请各科研机构根据2021年6月-2022年10月的实际工作情况,总结机构年度建设工作的总体成效,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年度建设目标与工作计划等。梳理机构承担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社会服务及人才培养等具体情况。(注:同一项目、成果仅作为某一科研机构业绩,不可交叉填报)
三、考核方式
采取自查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科研机构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进展报告》(附件2)并附相应佐证材料,依托学院需对所填报内容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四、材料报送
“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需经依托学院审核且装订成册。
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科与平台建设科(办公楼东区3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c@sdyu.edu.cn (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XXX(科研机构全称)年度工作进展报告)。
上述材料请于2022年11月18日17:00前提交。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科研机构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
(二)绩效产出较好的科研机构将给予经费支持,支持额度由年度绩效产出予以确定。
(三)科研机构年度考核结果将予以全校通报。
联系人:梁艳;联系电话:58997301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附件1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科研机构一览表
附件2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进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