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科研业绩年度填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系统内科研业绩填报主要针对2023年全年的各级各类科研业绩;未录入系统以及前期退回的2023年前三季度的科研成果也请在检查附件材料和内容的完整性后同步编辑录入。
二、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各模块中附件录入要求详见附表1,请各位老师务必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其中涵盖目前涉及到的常见纵横向科研项目及各类成果,如本季度有成果转化或者科技鉴定等成果,请单独联系成果管理科。
三、各位教师在科研业绩产出后可以随时如实、全面、准确更新完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中的数据,形成良好的个人科研档案管理习惯。请各单位管理员切实认真负责审核教师填报科研业绩,对于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应指导教师进行规范填报;学校将对信息更新完善进行终审。
四、本季度系统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各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于斐
联系电话:58997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