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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校级科研机构建设期满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斐 编辑:于斐 复审:满璐       终审:满璐 来源:科研处 2023-12-04 14:33 浏览量:

各校级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全面了解和把握校级科研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203号)的规定,将对校级科研机构进行周期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成立已满三年且正在运行的20所校级科研机构;成立已满一年未满三年且正在运行的4所校级科研机构。(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成立已满三年的科研机构根据20206月至202312月的实际工作情况,总结机构三年建设周期的总体工作成效,梳理机构承担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具体情况;

成立已满一年未满三年的科研机构根据202212月至202312月的实际运行情况,总结机构年度建设工作的成效,梳理机构承担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具体情况。

考核填报的具体要求为:

(一)所填报成果已经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并审核完毕;

(二)同一项目、成果仅作为某一科研机构业绩,不可交叉填报;

(三)交叉填报的在材料审核时取消该成果在各科研机构业绩支撑上的认定。

三、考核方式

采取自查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科研机构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期满考核报告》(附件2)或《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进展报告》(附件3),依托学院须对所填报内容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查与论证考核。

四、材料报送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期满考核报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进展报告》经科研机构依托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无需提交佐证材料,以科研管理系统审核情况为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办公楼东区3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c@sdyu.edu.cn

上述材料请于20231212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不参加此次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科研机构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学校根据科研机构提交的工作报告进行考核和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在校内公布。

(二)请各科研机构认真梳理填报相关信息,科研机构和二级学院对填报的客观性与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存在虚假填报等情况的视为不合格。

(三)学校高度重视科研机构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根据近两个年度的考核结果和本次建设周期考核结果,确定下一周期继续建设运行的机构和退出运行的机构。


联系方式:梁艳、陈娜,5899730158997318

科研处

2023124



附件:

附件1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科研机构一览表

附件2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期满考核报告

附件3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进展报告